萧甬铁路绍兴县城区改造工程甲控物资二次招标公告
2012-01-19 12:31:41 作者:info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招标编号:SHWZ2011-09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萧甬铁路绍兴县城区改造工程 已由铁道部《关于萧甬铁路绍兴县城区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萧甬铁路绍兴县城区段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本项目制梁场已具备招标条件,因水泥、钢材、外加剂第一次公告后购买标书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不能开标,根据招投标法相关规定,现进行第二次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
本工程为萧甬铁路绍兴县城区段改造工程,改造范围位于绍兴县境内。线路起于K23+100,沿既有萧甬铁路右侧经阮四村、阮三村、柯桥村和独三村后至既有柯桥站,再向东并行既有萧甬铁路至线路设计终点K30+900,线路全长7.8km,其中特大桥1座5660.84延长米,中小桥5座127横延米,需预制后张法简支T梁 32m曲线边梁36孔、曲线中梁36孔、32m直线边梁130孔、直线中梁130孔〔通桥(2005)2101-I〕,后张法简支T梁24米曲线边梁3孔、曲线中梁3孔、24米直线边梁6孔、直线中梁6孔〔通桥(2005)2101-Ⅱ〕。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物资为水泥、钢材、外加剂,分为3个包件,详见公告附表。
2.3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
2.3.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2.3.4《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2.3.5《关于印发〈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10〕39号);
2.3.6《铁路建设项目铁道部管理的物资采购供应实施细则》(铁建设〔2007〕219号);
2.3.7《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7〕495号);
2.3.8《铁路建设有形市场交易规则》(铁建设〔2008〕56号);
2.3.9《关于重新印发 <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10〕163号);
2.3.10萧甬铁路绍兴县城区段改造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1.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需附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2008-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其产品近三年(2009-2011年,下同)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1.3产品生产企业有相应的检验、检测专业生产设备,投标物资必须出具近三年同型号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1.4投标人生产或代理的同类产品具备近三年类似工程成功运行业绩(提供供货合同或使用单位证明文件)。
3.1.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1.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代理商需由提供物资的生产商签署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以证实其合法性,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人向本项目提供的物资的制造地、制造车间(生产线)、制造过程、制造工艺、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文件一致。
3.1.8生产企业和本企业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
3.2具体条件
3.2.1钢材合格投标人条件
3.2.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钢材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2.1.2生产厂需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
3.2.1.3生产厂自身必须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
3.2.1.4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2.1.5必须具有投标产品近三年类似工程供货业绩;
3.2.1.6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09000认证。
3.2.2水泥合格投标人条件
3.2.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3.2.2.2水泥生产厂拥有年产100万吨以上旋窑生产线;本厂(或本集团)自己生产熟料,如为集团内部供应熟料来源只能固定集团内一家熟料厂;
3.2.2.3供应的水泥必须满足设计的碱含量和耐久性要求;
3.2.2.4必须具有投标产品近三年铁路类似工程供货业绩;
3.2.2.5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09000认证。
3.2.3外加剂合格投标人条件
3.2.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3.2.3.2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2.3.3投标的产品必须具有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近三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2.3.4投标人具有近三年类似工程的生产、供应业绩(提供铁路项目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资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2 月 1 日至2012年 2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2:00 时至 4: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萧甬铁路绍兴县城区段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投标申请表原件(两份)(附表1,即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分交表五)、铁路I级或II级市场交易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附表,售后不退。
4.3已于2012年 1 月 9日 至 2012年 1 月 13日,购买水泥、钢材、外加剂标书的投标人,请于4.1款规定的时间内,到招标人处更换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2年 2 月 24 日 08 时 30 分至 09 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2年2 月 24 日 09 时00分(同开标时间),地点为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上海市天目东路228号14楼多功能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汇款单据上注明所投包件的项目名称和包件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 见招标公告附表 ,不接纳现金,不计息,请电汇到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萧甬铁路绍兴县城区段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 并保证开标前到账。
银行信息(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城东支行
开户名称: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萧甬铁路绍兴县城区段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帐 号:336006160018010223024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萧甬铁路绍兴县城区段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浙江省绍兴县独山村
邮 编:315010
联 系 人:郭延良
电 话:13777325879
传 真:0575-84098876
电子邮件:xyxmwzb@163.com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城东支行
账 号: 336006160018010223024
附表:
包件划分情况表
|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单位 |
数量 |
到站 |
包件售价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到货时间 |
投标保证金 |
|
1 |
XYZLC-GC-1 |
钢材 |
圆钢HPB235 |
GB1499.1-2008 |
吨 |
1412.8 |
绍兴县 |
3000 |
郭彦良 |
13777325879 |
合同签订后陆续进场 |
300000 |
|
螺纹钢HRB335 |
GB1499.2-2007 |
3492.2 |
||||||||||
|
2 |
XYZLC-SN-1 |
水泥 |
P.O.42.5 |
GB175-2007 |
吨 |
16436 |
绍兴县 |
2000 |
郭彦良 |
13777325879 |
100000 |
|
|
3 |
XYZLC-WJJ-1 |
外加剂 |
聚羧酸系 |
GB 8076 |
吨 |
226.7 |
绍兴县 |
1000 |
郭彦良 |
13777325879 |
15000 |


已有